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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员进修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0日  来源:注册中心   【字体: 】 双击滚屏 浏览人数: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初一个月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怡山校区行政办公楼225室)
办理程序:
1. 进修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办理报名、交费手续。交费标准为理工类每学分230元,文史类每学分180元;
2. 经批准后进修人员凭教务处发出的进修报到通知到所进修的学院办理听课手续,凭教务处证明到教材科、图书馆等部门办理购书、借书等手续;
3. 进修人员课程进修完成后,填好《进修教师考核成绩登记表》和《进修成绩证明》,经所在进修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到招生办办理进修证明和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