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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 双击滚屏 浏览人数:

校教〔200722

 

为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管理人员更高效能地协调、组织、管理教育活动,增强教学管理的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主要以自学为主,认真学习国家最新的有关高等教育政策规定以及学校内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根据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并自我约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工作人员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因不熟悉有关规定而造成教学管理事故的,追究其责任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教学管理岗位。

二、学校每年一般利用暑期为教学管理人员提供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理论学习培训机会。学习高等教育管理知识,成绩合格者给予经费资助,有利于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理论水平。

三、学校教务处不定期对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网络化教务管理培训,一般以我校目前使用的《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为培训内容,以提高解决管理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力。

四、学校一般每学期召开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工作大会,都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参加,以使教学管理人员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的最新情况和最新教学管理规定,提高业务能力,避免违章操作。

五、学校一般每年年终召开一次教务处与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交流座谈会,面对面答疑教学管理问题,交流教学管理经验,取长补短。

六、学校尽量利用各种机会,让教学管理人员到同类高等学校进行对口调研学习,并积极为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提供方便。